范文参考网
范文搜索

被告代理词

发布时间:2017-10-26 编辑整理:通知书 来源:范文参考网 手机版

  范文参考网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被告代理词》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http://www.fwwang.cn]。

被告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市白云区xs宾馆的委托,指派我担任lwz诉xs宾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被告方代理人。结合庭前了解的情况和庭审情况,现发表代理词如下。
  
  一、原告在洗脸盆里洗衣服,属于使用不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被告的洗脸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明示顾客不能在洗脸盆里洗衣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原告使用不当,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部2000年7月17日发行的《卫生设备安装》图集(图集号99S304,批准文号建设【2000】157号,统一编号GJBT-525)中,有洗涤盆安装图、化验盆安装图、洗涤池、污水池安装图、盥洗槽、厨房洗涤槽安装图、洗脸盆安装图、座便器安装图、蹲便器安装图、净身盆安装图、小便器安装图、浴盆安装图、淋浴房安装图、整体卫生间安装图、淋浴器安装图、整体卫生间安装图、淋浴房安装图、小便槽大便槽安装图,范文TOP100没有洗衣盆安装图。
  
  可见,卫生设备中,没有洗衣盆。我个人认为,卫生设备中,能够洗衣服的只有盥洗槽。
  
  被告安装的是洗脸盆,这点原告也是明确的。原告在起诉状中也是说在洗脸盆里洗衣服。
  
  被告安装的洗脸盆,最接近99S304图集中第38页的台上式洗脸盆。依据其功能,洗脸盆设计和安装时没有考虑承受很大的外力。
  
  原告在庭审时说,当时是在洗脸盆里洗牛仔裤。我们知道,牛仔裤用手洗时很难洗,需要用力的搓、揉。如果是放在脸盆里洗时,往往需要用全身的力气去揉。因此,原告当时在洗脸盆里洗牛仔裤时,洗脸盆几乎是承受了原告整个身体的重量。
  
  事实上,原告可以选择到干洗店洗牛仔裤,也可以选择在被告的水龙头下面洗牛仔裤。然而,原告错误的选择在洗脸盆里洗牛仔裤,导致洗脸盆损毁,自己同时受伤。因此,原告属于使用不当,自己应该承担50%的责任。
  
  二、关于原告各项损失的计算。
  
  1、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范文写作一般不予支持。
  
  本案中,原告的精神损害未到后果严重的程度,被告无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误工费。
  
  A、原告未在js公司任职。
  
  庭前,我登陆广州js电器有限公司的网站(查到js公司z先生的电话(1598903xxxx),打通z先生的电话了解原告在js公司的任职情况。z先生答复:js公司现在没有原告这个人。
  
  被告经理myg告诉我,原告在被告长期租房住,从来没有见其有规律的上下班。
  
  庭审中,原告说他在沙河倒卖服装,没有入职js公司,只是有时候js公司的老板打电话给他,他帮js公司接送客人,因为他有车。
  
  因此,原告要证明其在js公司任职,且工资收入为3000元每月,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资料、公司花名册、工资单等相关证据。
  
  原告提供的js公司的《证明》,不能证明其在js公司任职,也不能证明其在js公司工资收入为3000元每月。
  
  B、原告无证据证明其减少了收入。
  
  虽然原告提供的出院证明中,医生建议其休息两个月,但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遵照医嘱休息了两个月,也没有证据证明在这两个月内原告减少了收入。
  
  3、护理费。
  
  虽然医嘱注明了陪护,但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他找了人陪护。而且,情理上来说,一个人左手受伤,吃饭,思想汇报专题穿衣服,上厕所都基本能够自理,不找个人全程陪护也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产生了陪护的费用。
  
  4、交通费。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原告没有提供任何票据证明产生了交通费。
  
  但是,我个人认为,即使没有证据证明,但实际上应该产生了交通费。根据医嘱上注明了两次复查,加上住院出院,应该产生了三次往返医院的交通费。每次的费用,被告方认可50元,一共认可产生了150元的交通费。
  
  5、营养费。
  
  原告无证据证明产生了营养费。
  
  三、总结。
  
  本案中,双方各应承担一半责任;原告诉求住院伙食补助800元合理;我方认可交通费150元;原告其余诉求依据不足。
  
  以上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
  
  何湘晖
  
  2013年5月14日
  
  (这个代理词的案情是,原告到被告(某宾馆)处住宿,在房间的洗脸盆洗衣服。洗脸盆是放置在大理石面板上的。洗的过程中,洗脸盆被压坏,砸到原告的脚,割断原告的手的肌腱。治疗过程中,被告支付了医疗费。愈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原告起诉到法院。我代理被告一方。
  
  我的思路是:1、鉴于洗脸盆被压坏,认可洗脸盆存在安全隐患,自愿承担50%的责任。2、在此基础上,鉴于原告使用不当,在洗脸盆里洗衣服,也应该承担50%的责任。3、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在证据层面,将原告的诉求基本上是全部否定。原告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我方不认可。原告提出的住院伙食补助800元,有法律依据,我方认可。原告提出的交通费,没有证据证明,但事实上必然产生,我方酌情认可150元。依据这个思路,对我方当事人来说,最好的结果是,法院认可800元伙食补助,150元交通费,并各自承担一半,即我方当事人承担475元。当事人认可了我这个思路。
  
  我方的诉讼风险有两个,一个是我方提出的责任划分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如果认定我方承担全部责任,道理上也说得过去。毕竟洗脸盆有安全隐患,且我方没有明示不能在洗脸盆里洗衣服。一个是精神抚慰金,法院酌情支持一部分也是合理的。
  
  原告没有请律师,在证据上做得很不好。在做案子的时候,有时遇到对方当事人没有请律师,往往犯一些低级错误。有时对方当事人请了律师,而律师没有做好功课,陷当事人于不利的地步。)
范文网参考手机移动版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范文参考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范文参考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TOP100范文
范文参考网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cw.cn#live.cn (注#改为@) QQ:970873901
范文参考网 | WAP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投稿指南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Copyright fwwan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