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证明
(四) 配合产籍科查询有关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
(五) 每月定期将合同整理归档
(六) 将<<购买商品房屋产权证明书>>进行出售登记
(七) 统计商品房备案信息
(八)备案证明遗失补办
五、手工备案时限:为十个工作日,目前合同备案及解除合同备案都
是免费办理。
六、常见问题:
1、常有法院判决过户的商品房前来申请备案到过户后的名下,一
般都不受理此类的要求。因为如果未符合办证条件的,法院只能先办理
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该套房屋的查封事项,而不能将备案的名字凭判决书直接更改,应等该
房屋符合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后,再由法院下达协助执行书将该房过户,
新的房主可执法院判决书及相关办证材料直接申办房产证,按法院判决的办证类型办理。理由如下:合同登记备案期间,备案机关不应协助法院更改买受人姓名。<<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利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告知权利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合同登记备案并不是房屋权属登记,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定义,可以确定,只有第一手买受人办理了权属登记后,才能由权利受让人执相关法院裁定,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权属变更、转移登记。
2、离婚后前来解除合同备案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受理:购房者在未办理房产证前离婚,离婚协议中协商房屋归夫妻某一方所有。前来将原备案撤销,并重新备案为新的一方。所解除的房屋合同备案须无抵押、无查封。解除合同备案与新的合同备案同时办理。
七、业务发展情况:
最初开始实行备案大概是93年,当时商品房开发量少,比较简单,递来合同登记,盖备案章;96年开始慢慢建立较完整的楼盘表,利用电脑进行管理,2002年7月左右,利用新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发放商品房备案证明,取消在合同上盖备案章的做法。2006年3月起,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证的项目根据《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范文TOP100进行网上备案,到目前为止,每月网上备案量大概占总备案量(每月约4000份左右)的1/3。
八、近三年的业务量:2004年合同备案总量为50443份(含撤销4536份);2005年合同备案总量为46684份(含撤销5609份),比上一年减少约8%。2006年备案总量为56552份(含撤销5389份,网上备案16588份),2007年估计比上一年稍有增加。
九、房产趋势预测:经历2001年-2003年的商品房开发量和成交高速增长后,2004-2006年增长出现缓慢甚至回调,说明南宁市现商品房已逐渐进入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市场开始规范化和理性化。
附件一:
合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2.买受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需经验核原件)
(1) 买受人为个人时,须提交居民身份证;买受人为未成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