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参考网
范文参考网 > 范文大全 > 常用公文 >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通用8篇)
范文搜索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通用8篇)

发布时间:2024-03-15 编辑整理:范文参考网 来源:范文参考网 手机版
说明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shuōmíng,意思是解释清楚,讲明解;说明原因。也指解释的话;说明的文字;证明。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XX党委:

  XX年XX月XX日,我接到党组织信息,反馈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第一时间对所填信息进行复核,发现组织掌握的信息为真实数据。我郑重向组织表态,本人填报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信息不一致,属于个人漏报情形,不存在瞒报、谎报行为。经认真反思和检查,诚恳做出深刻检讨。

  一、填报信息有误的情况说明

  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以下错误之处:

  错误事项1:少报告配偶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

  原因分析:本人未详细、全面向配偶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导致配偶误认为仅仅是填一张表而已,未引起其足够的重视,提供信息较为随意。本人仅仅是以口头询问方式向配偶索取其持有股票的信息,未督促配偶进行书面核验,同时也混淆报告日期与询问日期所持股票数。

  错误事项2:少报告本人所持投资型保险(编号xxxxxxxxxxxx)一份,漏报xx万元;

  原因分析:此投资型保险为早年(xx年)子女为我代购,相关纸质合同已经遗失。因投资金额较少,本人一直没有关注过,也没有继续购买过,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此事,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漏报的现象。

  错误事项3:少报车位(合同编号xxxxxx)面积xx平方米。

  原因分析:本人填写数据时,因一时疏忽,点错小数点造成的,非主观恶意。

  二、教训及自我检讨

  党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然而,我还是出现漏报和填报错误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在此向组织进行深刻检讨。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掉以轻心。

  作为领导干部,出现漏报行为反映出本人政治意识还不强,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思想存在松懈的情况。

  2.掌握政策不牢,存在浅尝辄止。

  虽然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本人自认为就是“填张表”,自己也能看懂填写说明,仅仅是读了读、听了听填写要求,未深入研读每一项具体的填写细节,尤其是拿捏不准的事项填报要求。

  3.深入沟通不足,存在口头信息。

  本人未对照每一项填写事项,全面核对书面信息。有些信息仅仅是口头上与家人沟通了解数据,未核对书面信息。

  4.精准填报不细,存在粗心大意。

  本人填报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未再次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涉及到家庭成员共有的资产,未与配偶、子女共同复核信息。

  本人出现漏报情形,影响了组织整体纪律性,有愧组织的教导培训,深感自责。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思想觉悟不高,作风不够严实。本人已重新认真细致研读《个人有关事项》填写说明和要点,将所漏报信息及佐证资料一并呈报,请组织审查。

第2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第一条为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抽查核实,是指组织人事部门对抽查到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的工作。

  第三条中央组织部负责对中央管理的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的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市(地、州、盟)组织部门负责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省(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的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或承担干部监督工作职能的机构,下同)负责抽查核实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抽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在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工作结束后集中开展一次,按3%—5%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包括:

  (一)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

  (二)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副厅级及以上后备干部);

  (三)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核实的;

  (四)在巡视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

  (五)其他需要重点抽查核实的。

  第五条各级组织部门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审判、检查、外交(外事)、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产管理)、人民银行、税务、工商、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联系工作机制由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承担联系工作机制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开展随机抽查,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抽查核实的范围和比例、抽查对象的确定方式等。工作方案应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中央管理的干部和省、市两级管理的干部应按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三类分级依次排序编号后,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抽查核实对象名单,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核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本单位管理的干部分类分级依次排序编号后,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抽查核实对象名单,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核准。

  省(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本单位管理的干部分类分级依次排序编号后,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抽查核实对象名单,报同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核准。

  第八条核查核实对象确定后,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应将抽查核实对象及其配偶、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提供给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随机抽查原则上不超过十天,重点抽查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需要)向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提供查询结果。其中: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等情况由民政、审判部门提供;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线索由外交(外事)、公安部门提供;

  (三)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由审判、检察机关提供;

  (四)本人的工资以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由本人所在单位的财务、人事部门提供;

  (五)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等情况提供;

  六)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等情况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提供;

  (七)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情况,由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金融监管部门提供;

  (八)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投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等情况由工商部门提供。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的抽查核实对象确定后,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统一将名单提供给有关职能部门;省(区、市)直单位的抽查核实对象确定后,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统一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

  第九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逐项比对。如发现领导干部本人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与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或者与群众反映的情况不一致,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以采取其他核实方式,包括:

  (一)到有关单位查阅、复制载有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与领导干部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要求与其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三)与领导干部的亲属、同事等关系比较密切或者可能知情的人进行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四)根据领导干部报告的情况或者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情况,或者群众的反映,到有关房屋所在地、配偶子女投资企业所在地等进行走访察看。

  第十条根据抽查核实结果,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抽查核实结果与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内容一致的,予以归档;

  (二)对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

  (三)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四)对发现有明显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纠正;

  (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12月底前应对本年度的抽查核实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应包括抽查核实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查核结果处理情况等。

  第十二条参与抽查核实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对抽查核实工作中掌握的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漏、随意扩散。对抽查核实工作的有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文章、意见、讲话或者接受媒体采访。

  第十三条对在抽查核实工作中出现违反纪律要求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经党委(党组)同意后,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我办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查核工作,现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情况报告如下:一、查核工作基本情况为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我办专门制定了《自治区扶贫办机关及事业单位2017年度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查核工作的时间、对象范围、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2018年5月3日由综合处指派2名同志对机关及事业单位27名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级干部进行了随机抽查,按照比例在12名正处级干部中抽查2人,在15名副处级干部抽查2人,共计抽查4人。2018年5月4日将我办确定的4名抽查核实对象《信息委托函》和《基本信息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监督处查核。

   2018年7月25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监督处将查核信息反馈我办。综合处工作人员对照查核反馈信息表,认真查核比对4名被抽查同志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经查核比对,有3名同志的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基本一致,无漏报、瞒报问题。比对发现我办所属事业单位原自治区扶贫发展中心正处级干部徐建新同志(2018年2月已退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少报漏报2项内容,一是少报告其配偶呼和所有的房产面积30.3平米。二是徐建新漏报本人持有5只股票,市值共计xx万元。二、查核认定和处理结果我办对3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同志,予以归档。针对徐建新同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发现存在少报漏报情形,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认定徐建新属少报漏报情形较重行为。按照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戒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规定,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建新

   书面诫勉处理,已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予以归档。三、下一步工作2018年我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主要问题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够重视,对各项填报内容学习领会的不全面、不准确。下一步我办将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第4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今年以来,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创造条件,精心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对照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支部基本情况

  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x人,其中在职党员x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x人;35岁及以下青年党员x人;女性党员x人,党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支部委员会现有委员x名,其中书记x名。支部广大党员能服从组织决议,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支部各项制度健全,活动开展正常,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工作与成效

  一年来,党支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域推进、全面提升”主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对照党建标准化建设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接到上级文件后,党支部高度重视,根据市直工委的文件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了支部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使标准化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了提高全体党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认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学习了市直工委文件。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了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深刻领会党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共识,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三)对照排查,认真整改

  党支部对照市直工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党支部党建工作大排查。在此基础上,对照《党建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逐条进行自评,从根源上挖掘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通过排查,发现在党的组织建设、班子队伍建设上仍存在不足,如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尚未完成换届选举,未设置专人从事支部纪律检查工作等。

  (四)全面实施,成效显著

  1、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充分考虑支部委员配置条件的基础上,实行差额选举,进行公开投票,选举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并选出支部委员x名,其中书记x名。按照党组织纪律检查的要求,设置纪检委员,具体从事支部纪律检查相关工作。配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支部党建日常工作。

  2.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年初,印发20xx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坚持标准、严格质量、突出重点地培养新党员。动员所有在职党员关注党建微信公众号,实时动态了解最新知识前沿,手机加装“党建云平台”app,实时学习党建知识内容。及时核定党费具体数额,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收缴一次,并将收缴情况和数额及时上报机关党委,在党员公开栏进行公开。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梳理,建立党员花名册,掌握党员动态与信息。

  3.不断充实党内组织生活。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决做到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x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x次,每季度至少上x次党课,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x次。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不断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对党员开展民主评议,进行党性分析,确定评议等次。

  4.不断增强党建工作保障。加强经费投入力度,添置必备的设施设备。今年,集中采购了党旗、党组织标牌、报刊架、党员学习辅导书籍,制作了三会一课制度、公开栏、发展党员、宣传栏等制度上墙,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没有切实将党建工作抓监督、抓落实,部分工作前期规划和组织实施都比较好,但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思想上还是有了倦怠,对于党组织建设的认识还是不够达标。

  (二)党务业务知识欠缺。虽然党支部的各项组织工作能有效完成,但从自查情况来看,部分程序化工作完成较好,基本流程符合规范,如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部分组织工作与规范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包括各种会议的记录,工作台账的建立还是未能达到要求,主要的原因还是支部成员多数是兼职,党务业务知识欠缺,对于部分组织工作流程缺乏深入的研究,导致工作的不规范。

  (三)创新意识不够。党支部在以前的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就是形式单一,缺乏足够的创新思想,对于干工作还是被条框所束缚,和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特色。

  (四)机制运行不合理。作为施工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员流动性大,多数党员常驻项目,部分党务工作的开展利用网络渠道进行,虽能确保工作的覆盖面,但执行力和贯彻度有所降低,无法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有效监督,如党员的学习教育情况。

  四、解决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在标准化建设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调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领会吃透国有企业党建精神,认真融入支部各项工作,确保支部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手册执行,提高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人员教育,提高业务素质。鉴于支部成员多数兼职,对具体业务知识较为缺乏,通过向其他支部交流探讨、听取网络授课,学习相关书籍等形式,加强对支部成员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知道该做什么,怎么样做,什么时候做,做到什么程度,真正提高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确保党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内容形式,体现特色典型。结合新时代、新思想,优先利用网络媒体,扎实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断创新丰富党支部活动形式与内容,多组织开展党员乐意接受、职工群众普遍欢迎、企业切实需要的活动。积极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与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与企业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支部和党员岗位特点相结合,积极发挥群众优势,多吸纳听取群众意见,扩大职工群众参与党建工作参与度,真正干出有特色亮点的党务工作。

  (四)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操作流程。积极查找现有管理制度不合理的地方,按照标准手册重新修订完善,明确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完善党员学习教育效果的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党员量化评优制度,全面完善各种台账的建立,规范相应表格、记录。

第5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领导:

  我怀着万分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以此向尊敬的领导们和亲爱的同志们表达我对于我名下持有的股票漏报违规行为的检讨,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羞愧。我知道这些事项的漏报是不应该的。我深刻的明白,纪律是一切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基础,所以组织一直以来反复强调个人情况上报制度的重要性。可是我漏报的行为不光是辜负了领导对我关心和栽培,也给我们的组织抹黑了.错就是错,我不想找任何的借口。对于这次行为,我深知自己影响了集体的形象,影响了组织的整体纪律性。通过重新学习,我深刻领会了近年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发生的一些新的变化,扩大了申报范围、细化了申报事项,尤其是领导干部持有的股票代码也要填写,此项制度必定会成为打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之前我对上级精神没有领会到,这是对我的工作将会是重大的损失和遗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此次漏报事项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

  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以后工作会更加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我对此很惭愧。我保证此类事情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

  1、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2、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自以为是,没有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去做。

  3、平时对自己要求懒散,没有认真将上级的规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俗话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不光是做到应报事项不迟报漏报,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中加倍努力以实际行动来践行我今天所做下的保证。请领导看我的实际表现!再次诚挚向您检讨!

第6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我在电信机房管理工作中,因我个人的疏忽,工作的不到位,我没有能够细致地做完工程的所有进程,以至于让现场施工人员将0df机架的位置安装错误。

  首先关于这项错误,我要做深刻地检讨,这是我工作上的最大疏忽、是工作失职。如今的我已是一名电信机房管理员,身处这个岗位我就应该深深意识自己所处岗位的作用,一名电信机房管理员是应该对电信机房所有施工作业做全程监督的,应该细心指导每个施工人员的具体工作,要对每一个环节都仔细分析。个人事项漏报检讨书范文。因为稍一放松就可以导致严重问题的出现,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公司、给集体带来严重的损失。

  在此次的电信机房管理工作中,因为我个人的疏忽,没有监督好工人0df机架安装工作。但电缆线已安装好了,http://tongxiehui.net/by/5e422050cb936.html0df机架安装位置错误就需要重新移动,这样一来一回势必造成浪费,造成公司的损失。我对此表示深深的痛心和自责,此时此刻我的心情非常的不好,因此这项错误,我这段时间都不能够从中解脱出来。

  出现问题,是谁都不愿意接受的现实。然而面对错误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如今我已经鼓起了勇气去面对这项过错,我要用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我下一步的工作当中。希望领导能够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对于这项工作的错误,我也有一定自我认识,我还是一个电信机房管理新人,这是因为我经验不足造成的错误。个人事项漏报检讨书范文。但我不会以这个作为请求原谅的托词,因为错误终归是错误,我应该用于面对错误。

  通过此次深刻的检讨,我深深地反思,我的犯错根本原因在于我个人的疏忽,没有全心、仔细的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须知重要工作是容不得一点马虎的,我想我如何不很好的克服我工作疏忽这样缺点的话,我就会很难在工作岗位上有长远的发展。

  针对我目前的错误,我决定用如下措施加以改正,也希望领导、同事们能够监督我,你们的一份监督就是对我的一份关心和重视。

  1,针对我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失职,今后我要全身心投入工作,对于自己所辖职务做精心了解,对于每一个环节的施工都做好监督和管理。

  2,今后我要像公司的优秀工作的同事学习,认真学习好的工作作风,从精神层面上提升我的工作理念,从根本上为我把今后的工作做好打基础。

  通过此次深刻的检讨,请领导能够信任我。我今后一定认真努力地位公司做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献上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签名:xxx

  时间:20**年**月**日

第7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为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评判和监督,确保达到修正错误,纠正缺点,提高觉悟,增强党性,创新发展的目的,制定本个人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章》及《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对照自身党性分析材料,按照边整改边完善逐步提高的整改要求,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修正错误,纠正缺点,学习先进,取长补短,真正达到提高觉悟,增强党性,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创新发展的目的,争做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自己认为平时学的可以,满足于有一定的基础,因而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缺乏学习的自觉性。特别是对“三个代表”的系统理论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学习空对空,解决实际问题少

  2、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松动。认为自己快三十年党龄了,存有想当然,不在乎的思想,用朴素的感情代替党性觉悟,用一般的工作纪律、工作要求代替党的纪律。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想问题办事情依赖于服从分配,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方面有所忽视。

  3、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作为单位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不好,满足于工作有分工,偏重于强调各负其责,统揽全局,负总责的意识不强,有分工不具体,布置多检查少,落实责任不到位,调度不及时,督促不到位。如在发挥党支部作用上责任不具体,职能不到位,基层支部一班人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以会代训,一竿子插到底,特别是支部成员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少数人忙,自我管理不够,没有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局面。

  4、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对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办事规则,进“中心”的原则,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奖惩措施等都制定的非常明确,但是在具体执行起来,由于个人思想软弱,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怕处理不好部门关系,怕得罪一大片,有给自己留后路的思想。

  5、工作不够深入,调查了解不够。平时工作偏重依赖分工,个人深入大厅各窗口不够,与同志们谈心交流少,借口工作忙,应酬多,忽略了与同志们的及时沟通,对同志们批评指责多,关心照顾少,特别是同志们在大厅里*的时间长,个人生活家庭困难较多,对此有所忽视。

  三、整改的目标

  1、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提高个人党性觉悟,树立良好的个人党性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增强学习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自身素质全面提高。

  3、增强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作用。

  4、坚定立场原则,带好队伍,树好形象,创优发展,搞好服务。

  四、整改的措施

  1、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无止境,创办“学习型”机关,首先是自己带头学习,自觉学习,在学习上也要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习理论,学政治、学市场经济知识,学法律法规,学会管理自己,学会管理单位,学会与时俱进。

  2、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标准要求自己,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要统揽全局,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3、发挥好党委一班人的作用,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切实形成团结协调,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支部的作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树好形象,创优服务,促进发展。

  4、敢于坚持原则。用好市委、市府赋予“中心”的职能和权力,坚持“六类事项办理制”原则,敢于管理,大胆管理,善于管理,切实发挥窗口作用,以一流的管理,高效的服务,为全市经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5、叫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创优服务促发展”的口号,学习海尔文化,打造“中心”品牌。以一贯之的保持党的先进性,牢记服务宗旨,在创新型、服务型、廉政型、学习型机关中切实发挥好自己的作用,确保单位要有新形象,各项工作要有新面貌。

  以上整改措施,一经制定立即行动,马上实施,并长期不懈地坚持一贯,决不间断,请组织和同志们今后监督实现。

第8篇: 个人事项填报情况与核查结果不符的情况说明

  近日,市委组织部对上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我存在漏报问题。局党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我予以诫勉,并取消我重点培养青年后备干部资格。这一决定是局党组严明纪律规矩、对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体现,我诚恳接受。为了真诚悔过改错,我就漏报个人事项问题作深刻检讨。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内重要制度,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定,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护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中央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使这项制度落地生根,建立了常态机制。

  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地执行,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政治觉悟不高,政治站位低,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从讲政治的角度、站在“四个意识”“四个服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去认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而是将其作为一般性问题、常规性事务来看待,存在“差不离”“大概齐”的思想,造成申报过程中不严肃、不认真、不细致。

  组织抽查发现我存在两个方面漏报问题,一是漏报投资xx万元(填写缘由)。二是漏报房产面积xx平方米,这套房产是我爱人婚前个人财产,我片面认为这套房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所以近年来一直没有报告,这次组织抽查才予发现。漏报个人事项确实不是我故意而为,从表面上看是粗心大意,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今天,法纪意识如此淡薄,对党的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枉费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教育,而且有损党员这一光荣称号,虽然现在后悔已经晚矣,但在此我想用我的检讨换来警示,愿大家以我为戒,吸取教训,正确对待组织监督。

  在此,我诚恳接受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决定。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该带头模范遵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由于对《规定》思想认识有偏差,主动性不强;

   侥幸心理作祟,态度不端正;

   法纪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所以才导致犯下今天这样的错误,在深深自责懊悔的同时,近几天,我也对自己的思想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反思。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主动性不强。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从2010年中办、国办联合发布通知迄今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今年又新修订颁布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可以说本人对这一规定并不陌生,不仅多次学习过,而且从2009年进入领导班子后每年也都填报过。在严管干部方面,xx省对xx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拟任县委书记人选,取消任职;

   对xx名公示期间干部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认真核查,确有问题的xx人被取消任职,xx人暂缓使用。这些年,各地的财产申报制度,都在不断地更新与完善。而中组部上个月更是印制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其规定之细致,令人倍感欣慰。这份表单指出,“领导干部除了工资、房产等,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状态,领导干部的书画、写作收入,家人炒股、开办公司情况,都需要向组织汇报。”如果领导干部瞒报不报,将不得提拔任用。而事实上,类似规定早已有之,只是在细节上略有出入罢了。

  遗憾的是,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官员因为“瞒报财产”被取消任职的现实案例,似乎并不多。可以说,对于真正清廉的领导干部而言,应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对于财产状况,如实向上申报即可,但一些领导干部却瞒报财产,显然只是一种可能,即做贼心虚,害怕这些财产说不清来历。对于这样的领导干部,取消任职的做法,既深得民意,也符合制度规定。可以说,因为类似的做法很少,xx此举开了一个好头,是对休眠规定的一种激活。不过,对于这名拟任的县委书记,其因瞒报财产被取消任职,但事情显然不能点到为止。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这名领导干部为何要瞒报财产?瞒报的财产来自何处?是否涉嫌贪腐问题?等等。这些疑问都值得深入调查与研究,以还原这背后的真相。毕竟,“瞒报财产”一事,是不能忽略的“涉腐疑点”,那便需要顺藤摸瓜,而不能取消任职了事,这才符合最起码的程序正义。就此而言,当地的纪委理应趁早介入。这般要求,显然不是多管闲事,而是制度规范的应有之义。

  而最近,便有类似案例,湖北省委组织部日前通报,2014年全省抽查核实了1896名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其中20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责成作出书面说明或受到批评教育,10名拟提拔县处级以上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6名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可以说,有批评教育有移交纪委调查,才是应对“领导干部瞒报财产”的正确之举。“瞒报财产”绝不能止于“取消任职”,此事才能更好地抵达正义的彼岸。这些年,“带病提拔”、“越腐越升”的乱象时有发生,其实还是源于制度设计与执行的不够严密,不然,便不会被人轻松钻了空子。因而,对于“瞒报财产”而言,除了要顺藤摸瓜,对相关人员进行“依法严惩”外,还需要推进财产申报制度向财产公开制度的转变,只有官员的财产从内部监督转为社会监督,置于阳光的语境下,才能减少这背后的乱象。

上一篇:理论学习能力本领廉洁自律【七篇】
下一篇:没有了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范文参考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范文参考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TOP100范文
范文参考网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搜集整理,如有侵权或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范文参考网 | WAP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投稿指南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fwwang.cn. All Rights Reserved.